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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網時刻新聞記者 肖依諾 岳陽報道
承包商依約建好了樓盤,開發商卻遲遲未結清工程款,久催不還。4千萬余元會就這樣“打水漂”嗎?
(資料圖片)
湖南某建設公司負責人沒想到,在向法院上訴后,這筆欠款“沒打官司”“沒上法庭”,便順利回到了公司賬上。
近日,岳陽縣人民法院調解了一起標的額4588萬余元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將一樁涉案標的大、雙方矛盾尖銳的疑難復雜案件,成功化解在訴前。
故事還要從5年前說起。
2018年7月,湖南某建設公司與岳陽某置業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約定由湖南某建設公司承建岳陽縣某樓盤。合同簽訂后,湖南某建設公司組織施工建設,并于2021年6月交由岳陽某置業公司驗收。
驗收竣工后,雙方確定了項目結算金額為3.39億余元。北京某置業公司、岳陽某公司同時為岳陽某置業公司的工程款支付義務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
然而,湖南某建設公司并未及時、足額收到約定好的工程款。2022年11月,因多次催討未果,該公司將岳陽某置業公司、北京某置業公司及岳陽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及因逾期產生的經濟損失共計4588萬余元。
“該案屬于建設施工合同糾紛案件,涉案標的數額大,法律關系復雜、專業性強?!笨粗噙_100余頁的起訴狀及證據,承辦法官朱君一陷入沉思。
他考慮到,在當事人矛盾如此尖銳的狀況下,一紙判決難以真正化解矛盾?!白咴V訟程序耗時長、訴訟成本高,若是判決不能讓雙方均服從,必將產生后續訴訟,影響四家企業的正常經營?!?/p>
本著“定分止爭、案結事了”的理念,朱君一決定通過調解緩和雙方矛盾,讓雙方握手言和。
調解過程中,朱君一向原、被告雙方分析了在訴訟過程中可能面臨的風險,以及對簿公堂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經多次組織調解,三被告均表示愿意籌集資金,盡快還清工程款;原告知道被告積極的還款態度后,也表明愿意就還款期限作出讓步。最終,雙方達成分期付款協議,并就支付方式等條款進行了具體約定。
“感謝朱法官,公司已經收到全部工程款了!”近日,朱君一欣慰地收到了湖南某建設公司負責人的回信。
據了解,6月27日,調解書中約定分期付款的第一筆款項2500萬元支付到位;6月28日,被告方將剩余欠款一次性付清。至此,本案糾紛得以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