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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網特邀嘉賓律師:伍志銳。
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
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在時間條件、主觀條件、對象條件上等是一致的,但是在限度條件上卻截然不同。正當防衛必須是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防衛行為必須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內進行,否則就構成防衛過當。
此外,刑法規定了過當防衛權。當然,特別防衛權的行使,有嚴格的法律限制的。對于不屬于“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不法侵害行為進行防衛的,才存在防衛過當問題;即對于不屬于“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不法侵害進行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成立防衛過當。
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后果非常不一樣。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也就是不構成犯罪。而防衛過當需要負刑事責任。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