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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1、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2、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相比,價格較低。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安置房需要辦理過戶,首先應滿足的條件是該安置房已具備房產證。在具備房產證的前提下,安置房辦理過戶的流程和所需材料與一般商品房交易過戶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大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