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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保候審需要有一定條件限制的:比如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不宜逮捕的等。要想取保候審,需要證明存在上述情形。
2.如果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一般情況下應判處有期徒刑,但由于數額較低,從理論上存在取保候審的可能性。
取保一年可能還會判刑,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與是否會不會判刑沒有必然聯系,檢察機關將案件審查起訴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進行審理之后,認為要判處刑罰的,會依法判決。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取保候審的期限為:最長為十二個月。法律快車提醒您,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