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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職工的公積金賬戶處于被封存狀態的時候,如果職工要提取賬戶中的公積金的話,那么就需要攜帶原來的工作單位幫忙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離職證明原件,其中申請表上還需要蓋有原工作單位的公章。
職工需要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銀行卡的復印件等申請材料,然后前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申請提取公積金的相關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對職工提供的相關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和核實,通過審核以后,就會發放公積金到職工提供的銀行賬戶中。一般情況下,提取的公積金大約3天就會到賬。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離職后公積金的處理辦法如下:
1.封存,這種形式會保留公積金的賬戶和錢額,不過會停止繳納;
2.轉移,提取,如果要去別的城市工作或者沒有買房打算,可將其提取出來,但需要符合相關條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快車提醒您,辭職了公積金是可以取出來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