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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分居多長時間法院可判離婚
1、夫妻分居不論多長時間,只要感情沒有破裂,法院就不可判離婚。法律沒有規定分居達到一定時間,法院就會判決離婚。除非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法院調解無效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才會判決離婚。
2、法律依據:《》
(資料圖片)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或者與他人;
(二)實施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如何證明夫妻已經分居兩年
1、如果對方認可,則無需舉證;
2、可以提供證言;
3、可以保留相應的租房證明,以租期來證明;
4、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協議”,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
5、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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