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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被起訴了債務人可以即時將款項還上,確實有困難的,可以與對方協商制定還款計劃,爭取得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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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八條規定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六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1.起訴狀,訴狀應當寫明原、被告身份,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
2.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證明,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證明資料;
3.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如:欠條、借款合同等;
4.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如:訴訟請求中關于要求計付本金及利息數額的計算清單;
5.已償還借款的證據。
起訴欠款不還一般十五日之內會開庭,我國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法律快車提醒您,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三十七條開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 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