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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死刑的執行方式:采用槍決或注射等方法
死刑是延續至今的對罪犯最嚴厲的刑罰,也被稱為極刑、處決
中國執行死刑的方式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是采用槍決
它通常由武裝警察來負責執行,現在已經改為由法警執行
將其押送到預先設置好的刑場,待罪犯跪在那里后,再對其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死刑采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
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
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訊問有無遺言、信札,然后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
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