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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節、國慶節超時加班違反勞動法嗎
超時加班違法。按照現行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果勞動者選擇在這個中秋、十一的9天假期全部加班,是明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每個月36小時的上限規定,“而且無論員工是否同意是否自愿,超過法定加班時間的行為都是違法的。”
“從保護勞動者休息權的角度,一是企業不能強迫勞動者加班,要合理安排工作時間,還有勞動者也要為自己的身心健康著想,不能一味加班。”用人單位在9天假期當中有安排加班的話,應該根據相關規定支付加班費,也可以安排調休,保障勞動者的權益。如果勞動者的加班工資被克扣或者被迫超時加班,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反映,或通過撥打電話12333進行舉報。
“而且無論員工是否同意,超過法定加班時間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必須履行法定程序。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屬無效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則沒有法律約束力。所以,不管雙方是否愿意,超時加班都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