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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因為家暴離婚的,孩子極有可能判給沒有家暴行為的一方
我國法律規(guī)定,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yǎng)問題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guī)定,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yǎng),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yǎng)、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yǎng)為原則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yǎng)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