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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小物業”關涉“大民生”,物業糾紛事雖小,卻關乎社區群眾的切身利益,若處理不當,容易讓小問題引發大矛盾,影響社區的和諧安寧。近日,河南省淮濱縣人民法院速裁審判團隊充分發揮調解優勢,成功調解了一起物業公司起訴業主拖欠物業費的案件,使雙方當事人的糾紛得到了化解。 2023年5月,淮濱某小區物業公司因業主王某拒繳物業服務費,將其訴至法院,要求補繳拖欠的物業費3097.44元及滯納金561.41元。
淮濱縣法院受理該案后,發現案件雖然標的小,但業主王某人在外地且情緒較大,本案若簡單裁判,不僅會激化雙方的矛盾,還會影響小區的和諧穩定。為實質化解雙方矛盾,承辦人金桃法官多次聯系原、被告,并認真梳理該案案情,發現業主是認為物業服務不到位,井房漏水導致屋內地板損壞才拒交費用,通過與業主的反復溝通,解釋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從小區治理等多個角度耐心解釋,最終王某同意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也同意將提高物業服務質量,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物業公司撤回起訴。
本案的成功調解,既維護了雙方的合法權益,又減少了當事人的訴累和企業的負擔,為以后小區類似案件的解決起到了好的示范作用。今后淮濱法院將充分發揮調解優勢,繼續堅持為群眾辦實事,更好地服務群眾,踐行司法為民。
法官提醒
物業糾紛并非某一方的原因,物業公司與業主都要明確自身的責任和義務。物業費不僅是物業公司提高服務的基礎和各項服務開支的來源,更是小區秩序維護、環境綠化及清潔衛生、房屋公共設施配套管理、公共區域維修,以及電梯、配電、公共照明等設備設施正常運轉的根本保障。業主與物業公司是相互依存關系,業主按時足額交納物業費,有助于物業公司提供更完善更優質的物業服務,而物業公司只有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才能使業主更自覺地交納物業費,從而形成良性循環,以打造更加舒適美好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