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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撫養權的規定,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在哺乳期或者不滿兩周歲的孩子,由母親直接撫養;已滿兩周歲的子女,子女的撫養可以父母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的規定,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