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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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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怎么辦呢?
【資料圖】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鄧廣煙律師解答: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
(二)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并接收該建設工程。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鄧廣煙律師解析: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交付生產使用,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生產性項目和輔助性公用設施,已按設計要求完成,能滿足生產使用;
2.主要工藝設備配套經聯動負荷試車合格,形成生產能力,能夠生產出設計文件所規定的產品;
3.必要的生產設施,已按設計要求建成;
4.生產準備工作能適應投產的需要;
5.環境保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消防設施已按設計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使用。
6.生產性投資項目如工業項目的土建工程、安裝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通訊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驗收,必須按照國家和行業施工及驗收規范執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條
建設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并接收該建設工程。
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鄧廣煙律師簡介
華東政法大學法學本科學士,上海財經大學碩士,曾在法院從事審判業務、執行業務工作共約八年,辭去公職后在廣州做律師。
十一年法律人,八年法院審判、執行業務工作經驗,專業有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怎么辦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