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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之后,為了確保合同更加規范下,很多人都會打算將買房合同拿去公證,通過法律公證進一步增加自己的權益,但是有些人會擔心沒有什么效果,那么,婚后買房可以公證一個人所有嗎?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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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鼎麒律師事務所黃蓉律師解答:
可以的,婚內夫妻在雙方自愿的情形下可以簽訂財產約定協議,夫妻可以就已有的房產簽署婚內財產約定協議確定歸一方所有或分割份額。雙方當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一方名字房產證,到該住房所在地公證處申請公證手續,就可以公證該住房產權屬于登記人一人所有。
但是需注意婚內財產協議想產生法律效力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協議必須是書面的,可以經過公證保證效力;二是協議不得約定法律禁止性事項,不得免除對子女的撫養義務,不得免除夫妻間扶助義務。
夫妻倆婚后的財產既然已經事先公證給了一方,就屬于這一方當事人個人合法擁有的財產,權益受法律保護。離婚時,經過公證的財產歸登記人個人所有,不參與共有財產的的分割分配。
云南鼎麒律師事務所黃蓉律師解析:
婚后房產公證辦理流程
第一步:應攜帶以下資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提示: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二步: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黃蓉律師簡介
黃蓉 鼎麒律所主任 創始合伙人,黃蓉鼎麒律所主任 創始合伙人,北京大學法學學士,昆明市官渡區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民建云南省委法制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昆明市律師協會理事,昆明市律師協會婚姻家事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財富保障與傳承管理師,中國建設銀行云南省分行私人銀行財富法律顧問,云南鼎麒律師事務所創始人,黃蓉律師從事法律工作二十年,始終堅持“法律服務專業化”的執業理念,專注于婚姻家庭法律服務、私人財富管理與傳承領域的研究和司法實踐,期間處理了大量涉及婚姻家庭、親子關系、財富保障與傳承等領域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