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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房產權到期后房子歸誰呢?
房子70年到期,其實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限,而土地使用權是房屋產權的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為70年。
(資料圖)
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會收回的,土地使用證上產權到期之后,會自動續取。也就是說,國家不回收房屋,它是自動劃分到房主的名義下。
產權并不都是70年40年產權不是違章建筑
法律規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也就是說,40年或50年產權的房子并不是小產權房也不是違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購買的。但是一般這類房屋住戶的水電費將按照商業的標準,比普通居民用電用水價格要高。
產權時間是從開發商拿到地時算起并不是拿到房產證時
真能等到70年期滿的房屋比例不會太大
土地使用權可以延長到70年,但事實上,大部分房屋等不到70年期限屆滿就會被拆除。原住建部副部長仇*興曾表示,因為規劃改變等問題,“中國許多房子的壽命只有25至30年。”
明源地產研究院的王*嘉表示:英國建筑的平均壽命達到132年,美國是74年。我國重點房屋設計壽命為100年,一般為50年,現實中,卻經常有還很“年輕”的房子成為危房。
70年中房屋成為危房怎么辦?
使用權不足70年的,到期可以交費或無償續滿70年;若70年中房屋成為危房,業主可以聯合起來在原地重建,如果房屋還在設計使用期限內就成危樓,原開發商還在,則需要承擔責任。70年里需要重建的危房很多,考驗業主彼此之間的合作能力。這也是開發商的機會,很有可能會有專門干重建的開發商出現。
房子沒了我們還是業主嗎?
一起來看一個極端案例:上海湯臣高爾夫園區物業狀告其業主張某,要求其繳納物業費,但事實上該地塊上的別墅已經被除,成為空地。法院最終認為:不存在房屋實體不能成為免除業主交納物業費義務的理由。業主資格的取得事實上不僅基于權利人對房屋的所有權,同時也基于權利人對房屋所對應的土地的使用權。也就是說,房子沒有了我們依然還是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