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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的立案標準一般是涉案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若具有以下情形可將標準定為一千元以上:
1、曾因敲詐勒索受過刑事處罰;
2、一年內曾受過敲詐勒索的行政處罰;
3、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
4、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
5、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
6、利用或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
7、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