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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我們說的認定書復核都是指的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的復核。這是在交管部門作出事故責任認定后,當事人對認定內容不服時的一種救濟。那么實踐中究竟該如何申請認定書復核呢?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認定書如何申請復核
(資料圖)
(一)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三日內書面申請復核。
(二)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三)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復核結論。
(四)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認定的復核結論后,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依照本規定重新調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五)重新調查需要檢驗、鑒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交通事故訴訟有哪些費用
交通事故訴訟一般會發生以下費用:
(一)傷殘鑒定費。
交給鑒定單位,大約1000元,一般是由受害者先墊付,法院判決后由被告承擔。
(二)訴訟費。
1、案件受理費。
不超過要求賠償金額的2。5%計算。以賠償標的額100萬為例,訴訟費為14500元。訴訟費一般也是由受害者先墊付,法院判決后由被告承擔。
2、保全費。
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
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3、執行費。
執行費用一般不需預交。根據實際申請執行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三)律師費。
一般分階段收取(一審、二審、執行),由當事人與律師所協商確定,分“先付費”與“后付費”,區別在于:先付費要比后付費的費用相對要少一些,但也意味著賠多賠少、什么時間拿到賠償款都與律師無關了。以賠償標的額100萬為例,先付費為5%,后付費為15%左右,后付費最高不超過30%。
如果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對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內容不服的話,不能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只能通過向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的方式來進行重新認定。必要時,你也可以委托律霸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解決相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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