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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受害人報案以后,公安機關不能及時偵辦結案的,當事人可以請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構成交通肇事的行為人就不止要對受害者進行民事賠償,還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那么,肇事逃逸交警找不到人怎么辦?下面就跟隨找法網小編一起來看一下吧!
肇事逃逸交警找不到人怎么辦
對方肇事逃逸交警不處理可以找督察部門投訴。在規定的時間內國家都有規定案件必須調查到哪個步驟,怎么給當事人說法,你可以去咨詢下法制科。就算案件最后找不到目擊者或證人證據等,無法破案。受害者能在此期間接受國家規定的保障優先治療。
【資料圖】
交通肇事逃逸認定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標準,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等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