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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本票和支票的區別如下:
《票據法》
第七十三條本票及其范圍
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本法所稱本票,是指銀行本票。
第七十五條本票的絕對應記載事項
本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一)表明“本票”的字樣;(二)無條件支付的承諾;(三)確定的金額;(四)收款人名稱;(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簽章。本票上未記載前款規定事項之一的,本票無效。
第八十一條支票的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第八十四條支票的絕對應記載事項
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一)表明“支票”的字樣;(二)無條件支付的委托;(三)確定的金額;(四)付款人名稱;(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簽章。支票上未記載前款規定事項之一的,支票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