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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進度只有靠律師來了解了,這個不是說提前就提前的,要看警方的掌握i的情況,要是覺得沒有罪的就會立即釋放的,要是有罪的到了37天的時候還是不會放人的。找法網小編通過你的問題帶來了以下的法律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刑事拘留37天可以提前放人嗎
需要等到檢察院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后才能放人。
不會說是到了37天就必須放人的,要是有罪的會進行批捕然后一直進行羈押等到開庭的時候再說。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