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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直接的關系,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罰款。一年內有后酒駕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法律快車提醒您,針對酒駕撞人賠償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酒駕和醉駕主要有以下兩種區別
1.認定標準不同:
(1)酒駕是指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
(2)醉駕是指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
2.處罰標準不同:
(1)酒駕的處罰標準:駕駛人在飲酒之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的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如因為飲酒之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過,出現再次飲酒并駕駛機動車的,則有關部門會處10日以下的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并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2)醉駕的處罰標準:駕駛人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的交通管理部門約束駕駛人至酒醒,處吊銷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并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在五年內不可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如果駕駛人醉酒駕駛營運的機動車,則由公安的交管部門約束駕駛人至酒醒,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其有關刑事責任;10年之內不可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