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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追回的可能,但概率很低,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關部門的重視。網絡詐騙案件一般比較難破,調查取證不方便,破案時間會比較長,不利于追回受害人損失。
作為受害人,積極主動聯系警方,提供盡可能多和詳細的助于破案的信息,有利于盡快抓到罪犯,追回損失。若警方短時間內無進展,也不要太過于著急,耐心等待同時汲取教訓,不要再次上當受騙。
【資料圖】
被詐騙的錢還能否要回來,取決于案件能否偵破及抓獲犯罪嫌疑人贓款贓物是否被揮霍。如果案件不能偵破或者贓款贓物被揮霍就不能要回來,否則就可以發還受害人。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在偵查活動中發現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文件,應當查封、扣押;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調換或者損毀。
常見的網絡詐騙形式有:
1.假咨詢信息。股市黑手或證券公司內部人員在網上披露虛假信息哄抬股價,待上當受騙的投資者把股價抬上去后,就開始傾銷股票;
2.網上拍賣;
3.和上網服務有關的騙局;
4.信息/成人服務騙局;
5.購買電腦軟件騙局等。
網絡詐騙只要在追訴時效內報案的一般都有效。網絡詐騙報案,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報案時間,建議是發現被騙立即報案,以便追回損失。法律快車提醒您,若詐騙發生很久后才報案,有可能詐騙人把所有證據都毀滅了,錢財也揮霍了,報案后不僅辦案困難,即便破案也不能追回任何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