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暫扣駕駛證3個月;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拘留15日,暫扣駕駛證6個月;對一年內2次醉酒駕駛的,一律吊銷駕駛證,2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屬營運駕駛員的,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車輛;法律法規規定有罰款處罰的,一律從重處罰。
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說,對酒后駕駛,無論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視同仁,從嚴處罰,絕不允許開口子,絕不搞下不為例,讓酒后駕駛成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壓線。公安民警對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不處罰、從輕處罰或者為酒后駕駛違法人說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