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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可以由當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此時法院可以選擇立案或不立案,那如果法院不立案的話該怎么辦呢?是否自己的糾紛就無法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呢?找法網小編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民事案件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怎么辦
不予受理裁定生效后,特定條件下,當事人還可以起訴。
民事案件被法院用裁定駁回了,不予受理,則不能再重新起訴。如不服裁定,應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百四十條和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進行上訴或申請再審。至于有的民事案件不是被法院用裁定駁回的,而是被口頭通知不予受理的,則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