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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沒有領結婚證小孩歸哪方撫養
(資料圖片)
無論是否婚生子女,2歲以下一般都是歸女方撫養。男方以后要爭奪撫養權,要證明小孩由你撫養對小孩成長不利。不能證明的話,是難以得到法院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與婚生子女是一樣的,可以比照適用)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養,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如何爭取子女的撫養權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等,通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沒有差異。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于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人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對于這個問題大家都清楚了吧,這是生活中比較常見的一種,只有了解了法律的相關規定之后才能更好的進行孩子撫養權的爭取。對于孩子來說我們需要有更好的成長環境,因此大家一定的慎重。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