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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一定要按時年檢,即使是一天,也不要晚。否則,罰款事小,拒賠事大。丟車不賠,車損不賠,即使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損失,三者險也不生效,所有賠償將由您自己承擔,保險白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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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咨詢:
去年12月,我通過網絡向一家保險公司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等,保險公司是用快遞將保單寄給我的。今年4月的一天,我駕車時因闖紅燈出了車禍,并被交警部門認定負全責。我找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卻稱商業險部分因我車輛沒有年檢是免責的,可我根本沒有注意到保單上的什么免責條款。另外,我在出險后即辦理了年檢且檢驗合格。請問,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的理由成立嗎?
吉林衡豐律師事務所智慧律師解答:
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據《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保險人對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負有明確說明的義務,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最高法院《關于適用〈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二條規定:“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訂立的保險合同,保險人以網頁、音頻、視頻等形式對免除保險人責任條款予以提示和明確說明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據此,如果保險公司無法證明自己對免責條款已履行了說明義務,那么該免責條款不產生免責效力。
即使保險公司能夠舉證證明自己已經履行了上述說明義務,也應當理賠。保險法上有一個近因原則,其中包括免責事由與事故結果之間必須有直接的因果關系。保險人主張免責時,必須證明免責條款中的內容與事故之間具有近因關系。就本案來說,保險人如欲以免責條款拒賠,必須證明“車輛未經年檢”是造成保險事故的近因。而本起事故原因是你闖紅燈,這與機動車是否年檢沒有任何因果關系。何況你在出險后即辦理了車輛年檢手續且合格,保險公司并不能證明事故發生與車輛未年檢有因果關系。因此,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不能成立。
智慧律師支招:
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造成車輛檢測,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有以下方法:
1、根據道路交通法的規定,未通過年檢或年檢未合格車輛,不得上路行駛。因此,對方違規上路且造成事故,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2、車輛逾期不年審出了事故不予理賠 根據《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車輛未按規定年審或年審不合格以及保險車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的其他情形,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即保險合同規定只對合格、合法車輛生效。保險公司除了對未按期年審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不進行賠付外,對丟失車輛也同樣拒絕賠付。
3、車輛不年檢會被扣車并罰款 對于未參加年審的車輛,民警可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給予駕駛人200元罰款并記3分的處罰,還要暫扣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