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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就是指未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生活的一種兩性關系。那么,未婚同居還需要進行結婚登記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找法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未婚同居還需要進行結婚登記嗎
未婚同居符合結婚條件的可以進行結婚登記,但不是必須要結婚登記,未婚同居屬于當事人的自由,同時結婚也是當事人的自由,當事人可以選擇結婚,也可以選擇不結婚,不是強制性的。
二、什么情況下未婚同居形成事實婚姻
如果男女雙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情況下未婚同居形成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指男女雙方沒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了結婚登記,但是已經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形成了事實上的夫妻關系的。
三、未婚同居財產怎么分配
未婚同居財產分配如下:雙方有財產約定的,如同居期間各方財產歸個人所有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未婚同居需要分割的財產一般應該屬于同居雙方同居期間獲得的財產,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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