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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會簽訂協議,來確保彼此對婚姻的忠誠,比如一些人簽訂凈身出戶協議,規定如果夫妻雙方一方出軌,則凈身出戶。那么,夫妻間協議書,一方出軌凈身出戶的協議受法律保護嗎?
網友咨詢:結婚前我想寫凈身出戶協議書,就是防止以后加入我出軌,家暴,對不起愛人了以后,讓我凈身出戶,保障她的利益。法律上真實有效的協議書能這么寫么,有什么要求?
廣東瑞霆律師事務所吳偉明律師解答:
(資料圖)
夫妻寫凈身出戶協議防止對方出軌可行,法院認為一般夫妻之間簽訂的忠誠協議是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簽訂的,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該協議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符合我國婚姻法中夫妻應相互忠實的精神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以前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吳偉明律師解析:
根據《民法總則》,協議要合法,必須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及其他人利益。如果你當初的這個協議符合上述要求,協議就是有效的。同時,有些協議生效或失效是附條件的,假如你這個協議寫明雙方離婚,則過錯方要按協議支付非過錯方經濟補償。如果協議未注明生效時間或條件,則一般默認為簽約之日生效。
所謂最有效的協議,只要滿足以上要求可以,同時,協議一般進行公證會具有更強的法律效力。
婚內協議書要怎樣寫才合法?
第一、婚姻法允許夫妻雙方可以自己約定財產的處理方式,擁有對財產的處理權。同時,新婚姻法也規定,如果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非法同居等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此外,夫妻相互保持忠誠是婚姻關系最本質的要求,婚姻關系穩定與否很大程度上有賴于此。違約賠償的“忠誠協議”,實際上是對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實責任的具體化,完全符合婚姻法的原則和精神,所以婚內協議要符合法律的規定,符合婚姻法的原則與精神才合法。
第二、只要“婚姻協議”在制訂時,婚姻雙方自愿約定的內容沒有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也不損害他人和社會公共利益,約定的賠償數額有可行性。同時,雙方在協議中體現的是各自的真實意愿,并且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簽約。
即婚內協議其內容要是雙方自愿約定的,沒有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也不損害他人公共利益的,才合法。協議沒有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且是在雙方沒有受到任何脅迫的平等地位下自愿簽訂的,協議的內容也未損害他人利益,因而當然有效,應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