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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買房以后都會簽訂購房合同,但是實務中還是有很多人即使簽訂了購房合同還是不放心,于是就會選擇辦理購房合同公證。那么,房屋買賣合同公證的好處有哪些?
【資料圖】
法妞網友咨詢:
房屋買賣合同公證的好處有哪些?
仇萍律師解答:
任何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經過公證證明,國家證明它的真實性、合法性,即產生法律上的證據效力。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調查證據時涉及某項文書,而這項文書業經公證證明,即應確認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證。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依照法律必須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則公證證明就成為這些法律行為生效的必要條件。法律對于不同的法律行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頭、書面及公證證明,取決于該法律行為所產生(或變更、消滅)的法律關系的重要性、復雜性和它對于第三者的作用。雖未為法律規定而當事人自行協議公證證明作為雙方法律行為必要的形式條件之一的,這一法律行為也必須公證證明方能成立。
債權文書,如債權人和債務人對權利義務關系沒有爭議、并經公證證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當債務人拒不履行時,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作出裁判。
由于目前法律沒有做出相關要求,所以房產買賣合同不是必須要公證的。但是,如果當事人在房產買賣合同中約定,只有辦理房產買賣合同公證以后合同才生效的,那么就必須要辦理公證,否則房產買賣合同是無效的。
仇萍律師補充:
(一)轉讓方、受讓方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證明。如委托他人辦理,還須提供經公證機構證明的授權委托書。
(二)轉讓方、受讓方為中國內地法人:
1、公司的營業執照;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如法定代表人授權他人辦理,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
(三)轉讓方、受讓方為境外法人:
1、轉讓方、受讓方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業登記證或注冊證書、董事會決議、授權委托書等)需經中國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師(公證人)辦理公證,并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辦理轉遞;轉讓方、受讓方為澳門公司,其材料經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辦理公證;轉讓方、受讓方為臺灣公司,經臺灣地區公證人辦理公證并經由臺灣?;鶗乃?。
2、轉讓方、受讓方為外國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業登記證或注冊證書、董事會決議、授權委托書等)需經當地國家公證人公證,并經中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辦理認證。
(四)房地產權證書。
(五)房產信息單。
(六)房地產買賣合同。
(七)承辦公證員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要求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