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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是建筑企業樹立的基本原則,其必須牢牢遵守。如果建筑企業對施工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不夠重視,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則可能導致工程質量事故的發生。這就比較嚴重了,會導致人員的傷亡。那么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程序是什么,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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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程序是什么,如何處理?
福建銳熙律師事務所黃曉敏律師解答: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流程是:
1、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組織項目部相關人員將事故情況調查清楚,提出處理方案和意見,施工隊不得自行處理。
2、重大質量事故公司分管領導組織工程管理部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制定處理方案,將處理方案和措施報公司批準后處置。
3、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項目部必須及時按規定填寫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表和文字報告,文字報告內容包括事故情況、責任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等。
根據《建筑法》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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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銳熙律師事務所黃曉敏律師解析:
工程質量處理的要求:
1、處理應達到安全可靠、不留隱患、滿足生產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經濟合理的目的;2、重視消除事故原因;3、注重綜合治理;4、正確確定處理范圍;5、正確選擇處理時間和方法;6、加強事故處理的檢查驗收工作;7、認真復查事故的實際情況;8、確保事故處理期的安全。
重大質量事故: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重大質量事故,屬建設工程重大事故范疇。
1)工程倒塌或報廢;
2)由于質量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3人以上;
3)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
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建設工程重大事故分為四個等級。工程建設過程中或由于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過失造成工程質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發生的重大質量事故,或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而需加固補強、返工或報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重大質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問題,如施工腳手、平臺倒塌,機械傾覆、觸電、火災等造成建設工程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