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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秘密的知悉范圍,是指國家秘密事項在保密期限內允許合法知悉的人員范圍。準確、適當地確定國家秘密的知悉范圍,是確保國家秘密處于可控范圍之內并采取相應保密防護措施的重要前提。那么國家秘密的知悉范圍是什么,怎么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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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秘密的知悉范圍是什么,怎么規定的?
【資料圖】
河北誠基律師事務所焦慶亮律師解答:
國家秘密的知悉范圍:
1、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事項。
2、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3、外交或外交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河北誠基律師事務所焦慶亮律師補充: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九條,下列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泄露后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
(一)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七)經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他秘密事項。
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前款規定的,屬于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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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誠基律師事務所焦慶亮律師解析:
確定知悉范圍有兩個基本原則。一是工作需要原則。確定國家秘密知悉范圍,首先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確定,不應簡單地把知悉國家秘密視作一種政治待遇,或者把行政級別作為確定國家秘密知悉范圍的依據。將工作需要作為知悉國家秘密的前提條件,也是國際通行做法。二是最小化原則。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當把知悉范圍盡量限定到最小。能夠限定到具體人員的,限定到具體人員;不能限定到具體人員的,限定到機關、單位,由機關、單位限定到具體人員。
國家秘密知悉范圍以外的人員,因工作需要知悉國家秘密的,應當經過機關、單位負責人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