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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間合同行為常見于房地產行業的商品房銷售(一手房)業務、存量房買賣(二手房)業務、房屋租賃業務,這幾類居間合同的簽署往往由房屋中介公司提供固定合同模板。那么居間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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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間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是什么?
河南盛意律師事務所徐霞律師解答:
居間合同關系到了居間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因此簽訂時要注意以下事項:
1、保密約定
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間人的保密約定。在簽訂居間合同時,若委托人要求居間人不得將其姓名或商號、名稱告知對方。則應在居間合同中體現出來。此時,居間人就負有對委托人信息保密的義務。居間人在交易雙方訂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應履行保密的義務。居間人如違反該義務致使委托人受損害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支付條件
只有當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時,居間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報酬。
(1)居間活動費用承擔的問題
當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時,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來負擔。但是,若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但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報酬。
(2)居間人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
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并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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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盛意律師事務所徐霞律師解析:
居間人在居間過程中完成了哪些居間事務,往往是居間人最難舉證證明的事實,因此,居間合同中應當明確居間服務內容,不同的居間合同類型,有不同的服務內容。
以房地產并購業務舉例,居間服務的主要內容包括:(1)尋找并推薦匹配度較高的客戶;(2)為潛在客戶提供交易項目的信息,項目基本概況、項目土地、規劃、建設手續情況、項目權屬情況、項目他項權的情況、項目公司股權結構、項目公司債務情況等;(3)為出售方提供潛在客戶基本信息、組織洽商談判、溝通協調;(4)促成主要合同的簽署,因房地產并購業務合作雙方當事人選擇的合作模式不同,簽署的系列合同也不同,居間人提供的居間服務也不同,應根據項目特點,確認居間人應促成的合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