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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66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法妞網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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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詐騙罪與詐騙罪的界限是什么?
崔光勝律師解答:
1、犯罪對象不同。
本罪的對象僅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受害人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而詐騙罪的對象既包括貨幣,亦包括財物,對象不僅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其范圍比貸款詐騙罪廣泛得多。
2、發生的領域不同。
本罪發生在金融領域進行貸款的過程中;而詐騙罪的領域范圍則極為廣泛,可以涉及任何領域,自然也包括金融領域在內。
3、侵害的客體不同。
本罪不僅會對國家、公眾貸款的所有權造成侵害,同時亦侵害了國家有關金融信貸的管理制度,其屬于復雜客體;而詐騙罪的客體則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4、客觀行為的表現方式不完全相同。
兩者行為的本質特征雖然都是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但本罪所使用的方法卻是圍繞騙取貸款進行的,所使用的具體方法都是與貸款所需的文件、文件有關,如虛構引進資金、項目;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等等就是如此;而詐騙罪的行為方式更多樣化,有時僅憑其三寸不爛之舌便可達到騙取他人財物的目的。
5、犯罪的起點額不同。
本罪的認定為犯罪的起點數額一般是1萬元;而詐騙罪的起點數額一般是在3000元左右。
崔光勝律師補充:
貸款詐騙1萬元以上不滿1.4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1.4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6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貸款詐騙4萬元以上不足5萬元,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貸款詐騙16萬元以上不足20萬元的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