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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民群眾日益富起來,其去世后留下的遺產類型開始多樣化,遺產價值明顯增加,通過遺產管理人制度可以引入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士,由遺產管理人依其職責管理,從而讓遺產繼承更加順暢地進行,同時有效解決以往在繼承過程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爭端。尤其是對那些繼承人有二人以上,而且遺產還分散為不同人(包括繼承人以外的人)占有情況下,遺產的妥善管理尤顯重要。
法妞網友咨詢:
(資料圖)
創立遺產管理人制度的好處有哪些?
賀士歡律師解答:
1.能保證遺產的獨立性,確保遺產得到妥善管理、順利分割;
2.能免除遺產因管理不善而損毀、散失;
3.能避免因責任不明而導致遺產被他人非法侵犯,發生不必要的繼承糾紛的訴訟;
4.在被繼承人同時留下遺產和債務的情況下,有利于統籌管理,積極配合化解矛盾或紛爭;
5.能確保遺產按照遺囑內容,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合理分配,實現立遺囑人的遺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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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士歡律師補充:
遺產管理人制度的確立,有助于妥善管理和保護遺產,對于維護遺產權利人利益、實現遺產公平分配、保障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遺產管理人能夠更為妥善公平的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及遺產分配,避免大量涉及遺產的債權債務或繼承糾紛產生,減少社會矛盾,減輕繼承人、債權人的負擔和訴累。
第二,遺產管理人能夠更好的使遺產保值增值,特別是對于需要及時處置或采取保護措施的遺產,避免因管理不善減損遺產價值,進而損害各方利益。
第三,當對遺產管理人的確定存在爭議時,經利害關系人申請可由人民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并由遺產管理人對遺產進行管理和分配,進而及時有效化解繼承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
第四,通過明確遺產管理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損害承擔相應民事責任,以及依法或依約獲得報酬的相關規定,可以進一步督促和確保遺產管理人認真履行相應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