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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都會接觸到稅收,比如增值稅、個人所得稅、關稅等等,稅收是具有強制性的,但是很多人會用各種手段來逃避稅收,其中就包括簽兩份或以上的合同,也就是陰陽合同。那么什么是陰陽合同,簽訂陰陽合同避稅是不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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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陰陽合同,簽訂陰陽合同避稅是不是違法?
(資料圖)
山西潤祥律師事務所陳會芳律師解答:
所謂"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并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預示著風險。
陰陽合同合理避稅違法是違法行為。一旦被查出,不但要補足應繳的稅款,而且還面臨高額罰款。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條,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記賬憑證及有關資料的;
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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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潤祥律師事務所陳會芳律師解析:
在合同的實際履行中,應當綜合考慮合同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和履行的實際情況來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二手房買賣雙方所簽訂“陽合同”的行為不能與“陰合同”割裂開來,應當統一于房屋交易的合同主要目的之下,“陽合同”與“陰合同”關于產權變動的約定是一致的,成立且產生法律效力,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因此“陽合同”這一部分內容而言應當是有效的,“陽合同”的價格條款不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而是為了逃避稅費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應屬無效,即“陽合同”價格條款內容無效,但不影響其余條款內容有效。
一般因為“陰陽合同”中的“陰陽合同陽合同”因不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而不發生效力,而“陰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認定為有效合同,“陰合同”只要內容合法,同樣受到法律保護。然而,如果利用“陰陽合同”實施違法行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違法的目的,則不僅偽裝的“陽合同”無效,被偽裝的“陰合同”也因內容違法而無效。因此,對“陰陽合同”要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