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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工作兩三年,終于攢錢買了一輛心愛的車子。開車上路沒一會,突然旁邊一輛面包車變道刮了你車子一下,事故認定書也說是對方全責,可對方就是個老賴不肯賠償,我們怎么辦呢?報警吧?最多交警只能幫你口頭催促一下。打官司上法院?耽誤時間不說,訴訟費用又要貼上一筆。的確是十分棘手,如果你實在沒招了,不想掏腰包為別人的錯誤買單的話,找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求償可以幫到你。
法妞網友咨詢:
(資料圖)
車險代位求償的要求有什么?
匡積滿律師解答:
代位求償權,是指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后,依法享有的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簡單來說就是,當本人遇到對方負全責的保險事故,如果對方因為投保額不足,或者沒有能力賠償,受損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險公司先行賠付,然后由保險公司負責向對方追償。
代位求償的必備條件:
1.必須投保了車損險,并且該事故在保險公司的責任范圍內。
2.事故責任明確,對方沒賠償,并且不放棄向對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3.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求償,先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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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積滿律師補充:
“代位求償”只適用于車損險,不包括人傷
據業內人士介紹,并非所有的險種都可以請保險公司“代位求償”,這一權利通常只適用于財產險,其實就是車險中的車損險。涉及人員傷亡的不能“代位求償”。
“代位求償”只適用于有第三者的情況
注意了,如果你的車被別的車撞了,保險公司可以“代位求償”,先賠付再向第三者索賠。可如果你的車放在大樹下被掉下來的樹枝砸了,或者不知被哪位“熊孩子”劃了,保險公司可不會傻傻地“代位求償”,因為即使賠了,也無法去找第三者追償。
匡積滿律師結語:
不少保險公司認為,使用“代位求償”視同出險,因為保險公司需要付出成本去追償,因此車主第二年的保費應該會相應上調;但也有一些專家指出,使用“代位求償”的車主并非事故責任方,只是把索賠權利轉交給了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代為求償而已,真正的賠付主并不是自己的保險公司,因為不應該算做出險,也不應該影響次年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