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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男人都以養家糊口為己任,但是房價越來高,時不時還有騙婚的報道之后,男生們都在婚前對財產的事謹慎了起來,就算他們不在意,男方的爸媽們也會費盡心力的去避免賠了夫人又折兵的事情發生。有越來越多的這方面糾紛出現,就有很多人選擇了做婚前財產公證。
法妞網友咨詢:
夫妻財產公證要準備什么?
(相關資料圖)
黃學先律師解答: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夫妻財產公證是對夫妻雙方各自利益的保障,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后都很有必要進行,進行財產公證當事人需要交納相應的材料才行。
黃學先律師補充:
公證的意義在于,在沒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情況下,經過公證的事實屬于免證事實,其證明力大于未經一般事實。財產約定經過公證,其證明力較強,可以直接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根據《中國公證協會關于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指導意見》,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需要提供雙方的身份證件、結婚證或者其他有效婚姻證明、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文本等相關材料,向公證機關申請辦理,具體應以公證機關的要求為準。
根據《中國公證協會關于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指導意見》第六條規定,夫妻雙方申請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夫妻雙方的身份證件;
(二)結婚證或者其他有效婚姻證明;
(三)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文本;
(四)所涉及記名財產的權屬憑證原件,但僅就財產進行概括性約定不涉及具體財產的除外(例如,記載于各自名下的財產歸各自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