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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生活中,或出于親情,或礙于友情,或礙于面子,或出于好意,許多人可能會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卻并不知道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那么為他人提供擔保需注意什么法律風險,做擔保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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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他人提供擔保需注意什么法律風險,做擔保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北京天達共和(杭州)律師事務所鄒鵬鵬律師解答:
為他人提供擔保需注意的法律風險有:
1.無論是一般擔保責任還是連帶擔保責任,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進行等額的追償來彌補自己的損失。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3.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根據《擔保法》第七條,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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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達共和(杭州)律師事務所鄒鵬鵬律師解析:
首先要提醒的是:
1、如果你要為別人提供保證擔保,那么先掂量一下自己的實力,該筆債務是否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
2、如果沒有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那么想一想你是單身還是已婚?如果已婚,配偶是否同意你來擔保?雖然保證之債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也可能是需要用家庭財產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如果超出自己承受能力,那么請不要在保證人處隨便簽字,否則,你面臨的可能就是傾家蕩產!
4、在《民法典》實施后,如果你無論如何都要為他人提供擔保,那么建議,擔保合同及擔保條款中最好不要出現“連帶”這兩個字。因為,一旦出現這兩個字,其實,這就不是別人在欠債,而是等同于你欠債,一旦債務人無力償還欠債,或有資產而不償還債務,作為債權人可以依據這兩個字要求你來償還!雖然,法律規定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但是,也僅僅是追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