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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近年來,社會一直在不斷的發展當中,許多老百姓都面臨著拆遷,在拆遷過程中我們除了要談判拆遷補償,還要細心閱讀拆遷協議上的條例規定。那么,拆遷協議有什么法律特征呢?
法妞網友咨詢:
拆遷安置協議的特征是什么?
韋勇律師解答:
拆遷補償協議他既然是一個協議,他也應當遵守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他也應該具備普通合同的一些特征,比如說意思表示真實雙方權利義務對等,但是作為行政協議他有其特殊性,也就是說在我們一般簽訂合同的過程中,雙方主體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是行政協議肯定是不平等的。因為一方是行政機關他具有行政權力,所以這樣的協議相對來說法律地位并非完全平等。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房屋拆遷雙方的法律行為。協議關系主要有房屋拆遷雙方當事人參加,僅有一方當事人,協議關系便不能成立。
韋勇律師補充:
行政協議有還有目的性,通常民事協議民事行為雙方為了取得某一種合同支付對價取得商品的所有權等等,但是行政協議是為了公共利益而簽訂,是為了行使行政職能實現國家的行政管理的目標,但不管怎么樣既然是協議,一定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這是一個基本的前提。
房屋拆遷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無論當事人雙方的經濟實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許任何一方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二是體現房屋拆遷權利義務的對等性,即一方從對方獲得某項權利時,也承擔相應的義務。凡顯失公正的協議是可撤銷的。
協議必須是房屋拆遷雙方的合法行為。所謂合法行為,是指按照房屋拆遷法規規定的要求而實施的行為。如當事人的資格,社會組織作為房屋拆遷協議當事人要有法人資格;承辦人簽訂協議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權證明;委托代理訂立協議的要有合法手續;被拆遷人簽訂協議時,應當出具產權證書、使用權證明等法律文件。凡違反法規規定,采取欺詐手段等所訂立的協議都是無效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