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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轉讓股權應當通知其他股東,多個股東要求購買股權的,應當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讓。如果向非股東轉讓股權,應當向公司和其他股東告知擬受讓人和擬轉讓價格條件。那么內部股權轉讓程序是怎樣的,內部股權怎么進行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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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股權轉讓程序是怎樣的,內部股權怎么進行轉讓?
上海錦天城(濟南)律師事務所賈海哲律師解答:
根據我國公司法律、法規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一般要經過如下程序:
1、召開公司股東大會,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股權的可行性。
2、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3、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4、評估、驗資。
5、出讓方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
6、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并形成決議。
7、出讓方和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
8、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并辦理交割手續。
9、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公司法》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
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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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錦天城(濟南)律師事務所賈海哲律師解析:
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權轉讓的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合同約定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一般來說,如無特殊約定,股權轉讓合同自轉讓方與受讓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實際轉移的問題,也就是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即從工商行政部門登記備案時起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生效后,還要合同雙方的適當履行,股權轉讓才能實現。股權轉讓合同無效或不生效,股權轉讓肯定不生效。
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只是確定了轉讓方與受讓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股權的實際轉讓還有賴于對合同的實際履行。股權的實際轉讓就是股權的交付,合同生效后,轉讓方可能依約履行,將股權交付受讓方,也可能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而拒不交付股權、拒絕接受或拒絕付款,這就是股權的轉讓合同生效而未實際履行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