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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賣是指出賣人先后或同時以多個買賣合同,將同一特定的房屋出賣給多個不同的買受人。那么一房多賣的情況下,究竟誰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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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賣的情況下,究竟誰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河北中宇律師事務所楊天聰律師解答: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房屋是否已經過戶登記。不動產的所有權以登記來確定其歸屬。在多個房屋買賣合同中,不管房屋買賣合同簽訂的先后順序,只要進行了房產登記的,那么就該買方取得了房屋產權。
第二點、誰先合法占有房屋。如果在數個房屋買賣中,買方均未辦理房產登記的,但是有買方已經合法占有了該房屋的,那優先合法占有的買方,取得房屋所有權。
第三點、綜合考慮。如果數個買方均未辦理房屋過戶登記,也沒有合法占有房屋的,那么就需要綜合考慮因素:合同簽訂成立順序、實際付款順序等,根據公平合理地予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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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宇律師事務所楊天聰律師解析:
為避免未來發生類似的事情,提出如下建議:
1、一房數賣中的數個買賣合同如果不存在其他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則均為有效,各買受人均為標的房屋的合法買受人,即各買受人均有權請求出賣人繼續履行與自己的房屋買賣合同。
2、雖然各買受人均有權要求履行合同,但其先后順序并不相同,從先到后依次為:已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的——已實際占有的——合同履行程度較深的。因此我們提醒當事人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后應及時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以避免不必要的訴訟。
3、一房數賣中,排位在先的買受人請求繼續履行合同,導致排位在后的買受人的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買受人可以另行起訴要求出賣人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