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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將《婚姻法》納入其中,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妞網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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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馮榮尚律師解答:
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重婚主要分為法律重婚和事實重婚,其亦違反了《刑法》的相關規定。
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我國已經施行了《反家庭暴力法》,標志我國對家庭暴力問題進行規范化和系統性的救濟,雖然《反家庭暴力法》對家庭暴力進行了定義規定,但仍比較抽象,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家庭暴力的判定標準問題一直未得到解決,例如,家庭暴力的施暴主體的范圍,家庭暴力的程度問題等。因此,法官對此享有非常大的自由裁量權,有的法官標準認定上過于謹慎,“一刀切”的標準模式經常發生。
馮榮尚律師補充: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重點關注“屢教不改”,其是一個限定詞。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分居滿兩年的前提一定是因感情不和,司法實踐中,關于兩年時間的判定亦存在不同的觀點,有觀點認為兩年應該是不間斷的兩年,但另外有觀點認為分居兩年期限的計算不能太機械化。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雖然《民法典》僅規定了具體的四種情況,但關于第五種情況屬于法律的兜底條款,在司法實踐中可以借鑒司法解釋規定的14種情形予以判斷。
馮榮尚律師結語:
雙方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夫妻之緣,多為家中老人著想、多為需要家庭和睦溫暖的天真孩子著想。遇到矛盾、問題時應冷靜、理性面對和解決,離婚并非解決夫妻矛盾的最佳方法。在溝通時換位思考、用心經營婚姻,多看對方的優點,多關心、體諒對方,夫妻關系是可以改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