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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近年來,信用卡的普及率越來越高。信用卡的使用為人們帶來很多方便,同時,一些問題也顯露出來,比如信息泄露。
法妞網友咨詢:
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有什么后果?
馮榮尚律師解答:
對于“信用卡信息資料”的定義,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具體而言有廣義說和狹義說兩種主張。廣義說認為,信用卡信用資料是辦理信用卡的必要條件,它包括信用卡所有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家庭住址、電話號碼、信用卡內的存款余額、信用卡編號、密碼、發卡行代碼、持卡人賬戶、密碼等電子數據,由發卡行在發卡時使用專用設備輸入信用卡的磁條中。狹義說的觀點認為應當作限制解釋,信用卡信息資料是關于發卡行代碼、持卡人賬戶、密碼等內容的加密電子數據,由發卡行在發卡時使用專用設備寫入信用卡磁條中,成為POS機、ATM機等終端機識別合法用戶的依據。
馮榮尚律師補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二款規定:“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從重處罰。”
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不僅損害了信用卡實際持有人的本身利益,更是觸碰法律“紅線”。涉及信用卡一張以上的就構成犯罪,五張以上的就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此,提醒一些想要“投機取巧”之人,莫要以身試法!
強調個人金融信息安全,嚴禁信息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包括不得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竊取、泄露客戶信息、所在機構商業秘密等的違法犯罪行為。催收是金融行業幾十年的組成部分,但是監管對其的容忍度正在逐漸下降,雖然沒有直接針對催收行業出臺嚴監管辦法,但是不斷地在通過罰單、規范間接的施行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