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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是指房地產開發商從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權證)止,所出售的商品房。那么期房轉讓需要什么程序,期房轉讓的程序是怎樣的?
法妞網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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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轉讓需要什么程序?
張磊律師解答:
期房轉讓的手續如下:
第一步,簽訂轉讓合同。第二步,需要轉讓雙方辦理預售轉讓登記手續。第三步,經批準后,依法繳納印花稅,然后由審批部門在轉讓合同上加蓋預售登記專用章。第四步,轉讓方所持原預售合同正本移交給受讓方,受讓方憑此件與開發商辦理過戶手續,主管機關經辦人將轉讓合同副本、轉讓審批表等有關材料歸入原登記留存的預售合同檔案。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期房交易賣房人應繳納稅費:印花稅:房款的0.05%(部分地區免征)交易費:3元/平方米,營業稅:兩次交易差額的5.55%(房產證滿5年免征),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5年且是 住房的可以免除),部分地方個稅按房屋成交總價的2%征收。營業稅部分,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售房收入全額繳納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繳納營業稅,稅率為5%。
張磊律師補充:
根據《房地產管理法》的相關規定中可知,沒有取得權屬證書的房產是不能進行轉讓的。由于期房尚未交付,因此是不能取得國家頒發的房產證的,換言之期房是不能進行轉讓的。
由于不動產買賣的特殊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能轉讓:(六)、未依法登記取得權屬證書的”,該條限定的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動產,不涉及預售商品房。
從法理上分析,預購房的轉讓不是房屋的轉讓,而是預購合同的轉讓,《辦法》明確了與購房轉讓的合法性,同時對轉讓程序進行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