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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人行走江湖,別的不怕,就怕甲方拖欠款。甲方拖欠款真的太可怕了!上到工程總包、業主,下到分包、轉包,一環資金出了問題,后續就環環相扣,而對于資金鏈最底端的債權人而言,想追回工程款就更為頭痛了。
(資料圖片)
法妞網友咨詢:
如何防止拖欠工程款?
劉福勝律師解答:
施工企業在投標及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樹立風險意識,在投標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約定建設單位不驗收工程、不接收工程、不接收或回復結算書、不簽訂結算定案的處理方式,并約定建設單位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
施工過程中,配齊管理人員可以有效發揮項目的組織管理作用。不僅可以保證施工順利進行,也可以及時簽訂各種單證,真正保存好施工資料。這些材料一方面方便縮短工期、節省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有理有據地進行工程結算,哪怕后續起訴也可以立于不敗之地。
在司法實踐中,發包方往往以各種理由拖延結算,但卻在事實上將建設工程交付使用,嚴重地侵犯了承包人的正當權益,造成大量工程拖欠款的發生。因此要積極督促發包方進行竣工驗收,并要求其出具相應驗收單據。
劉福勝律師補充:
為了規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治理總局配合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的實施,專門擬定了一套《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該示范文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以及“工程質量保證書”等部分組成,合同條款格式嚴謹,且與《民法典》、《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相一致,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施工單位的正當權益。
由于建筑工程領域拖欠工程款題目的嚴重性,根據目前的立法和司法解釋,有些規定是對建筑工程施工企業相當有利的,如何利用目前法律的相關規定,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是每一個建筑工程施工企業應當關注的。
劉福勝律師結語:
拖欠工程款問題的解決是一個錯綜復雜的問題。全社會各方面只有堅持長期不懈的共同努力,才能從根本上鏟除建筑市場的這一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