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技術轉讓合同,是指出讓方將一定技術成果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移轉受讓方,而受讓方須支付約定價金或使用費的協議。包括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等多種。
【資料圖】
法妞網友咨詢:
技術轉讓合同訂立要注意哪些?
劉福勝律師解答:
技術轉讓,就是某一主體將其所有或者掌握的技術讓與另一主體使用的行為。技術轉讓是技術成果進入市場,實現技術成果商品化的重要方式。
技術轉讓合同訂立要注意的有:
1、要注意專利與技術秘密的有效性;技術秘密的有效性主要體現保密性上,即不為社會公眾所知,是所有人的獨家所有。如果是已為公眾所知的技術,就談不上是技術秘密,當然也就不存在轉讓問題。
2、技術的有關情況應當約定清楚;技術項目的名稱,技術的主要指標、作用或者用途,關鍵技術,生產工序流程,注意事項等。
3、轉讓或者許可的范圍;轉讓技術或者許可他人實施技術,都應當明確范圍。
4、技術轉讓合同可約定讓與人和受讓人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的范圍,但是不得以合同條款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5、轉讓費用的約定。轉讓費用包括轉讓費和使用費。在專利轉讓情況下,受讓人應當支付轉讓費。轉讓費根據技術能夠產生的實際價值計算,通常規定一個比例,便于操作。
劉福勝律師補充:
1.當事人在簽訂技術合同時一定要采用書面形式,應明確合同類型,明確雙方之間技術的范圍,費用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條款。
2.當事人在技術轉讓、許可時應明確技術標準要求,確定簽署合同的目的,對合同目的具體化,防止出現糾紛時無法解釋清楚情況。
3.在技術秘密許可合同中,被許可人可以要求許可人承諾在許可期間不得申請專利,如發生申請專利的情形,許可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需要具體明確,比如返還已支付的許可費用,并按照被許可人的可預期利益承擔損失,并列明可能的預期利益。
4.技術合同涉及技術較專業,建議當事人在簽署相關技術合同時請專業人士提前介入,把控技術合同的履行過程,防止出現糾紛后無法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