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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區里有很多業主覺得:我既然已經交了物業費,那么,我家里不管什么事情,小區物業都應該管,否則,憑啥要我交物業費?還有一些業主對物業管理不理解,有的把物業公司當成產權單位,有的把物業公司當成房地產開發商,有的把物業公司當成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有的把物業公司當成相關的運營商。這些錯誤的觀念,導致許多業主把與住房相關的責任都推到物業公司身上,把物業當成“筐”,凡與住房有關的事都往里裝,并常常以此為由,拒交物業費,導致業主與物業之間矛盾不斷、糾紛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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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網友咨詢:
物業管理費一般包括什么?
劉瑞鳳律師解答:
物業費又稱物業管理服務費或物業管理費,是指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而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的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條【物業服務合同定義】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劉瑞鳳律師補充:
根據國家發改委和建設部聯合下發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業主繳納的物業費包括以下九個方面的內容: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相關法律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2、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等;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的費用;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的費用;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的費用;6、物業相關服務人員的辦公費用;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相關費用。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