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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的人都聽說過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獨資企業這兩種單位。那么,大家是否了解什么是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獨資企業呢?對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獨資企業的區別又是否了解呢?
法妞網友咨詢:
(資料圖)
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獨資企業的區別是什么?
劉瑞鳳律師解答:
從定義沿革上來說,“國有企業”的前身是計劃經濟時期的“國營企業”,即“全民所有制企業”。隨著國有企業改革不斷深化,“國有企業”替代“國營企業”,范圍也隨著“公有制實現形式可以而且應當多樣化”的改革發生著變化。“國有企業”一詞經常被使用,但其內涵和外延并不十分清晰,在不同領域有著不同的含義。
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企業是指企業全部資產歸國家所有,國家依照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授予企業經營管理,國有獨資企業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以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
劉瑞鳳律師補充:
國有獨資企業遵循《全民所有制企業法》,國有獨資公司遵循《公司法》。國有獨資企業由政府出資,隸屬于政府,實行政府任命或職工選舉并經政府審核同意的廠長(經理)負責制,注重隸屬關系;國有獨資公司是以“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為指引,建立明確的以資產為紐帶的現代國有產權管理體系。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一般的國有企業董事會則由同級政府派出。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國有獨資企業的廠長(經理)是上級任命的,是企業法定代表人,在企業生產經營中處于中心地位。國有獨資公司總經理是由董事會聘任,對董事會負責,根據董事會的決策,對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負全面的責任,董事會與總經理之間是一種聘用關系(委托代理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