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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的說,土地性質是指你家的地是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這不僅關系到你的土地可以用來干什么,建房、種田、建養殖場、蓋樓. . . . . .更重要的是在遇到征收土地時,這關系到如何補償、補償多少的問題,因為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的征收標準是不一樣的。那么,哪些土地屬于集體土地,哪些土地屬于國有土地,在遇征收時,又如何判斷自己的土地性質,爭取合法合理的補償呢?
法妞網友咨詢:
【資料圖】
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的區別有哪些?
劉瑞鳳律師解答:
國有土地,顧名思義就是所有權歸國家所有,我們享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權。根據《土地管理法》第8條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條規定,國家所有的土地包括:(一)城市市區的土地;(二)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征收、征購為國有的土地;(三)國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屬于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涂及其他土地;(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于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六)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遷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屬于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劉瑞鳳律師補充:
國有土地屬于是全體公民,中國公民都是擁有人,國有土地屬于大家所有,是人民政府代表全體公民行使所有權。集體土地是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是體組織成員對土地不享有所有權,所以集體土地屬于集體所有,只有集體組織代表其成員行使所有權。國有土地是出讓或劃撥,用在國家的經發展或者社會建設,生產制造,比如用在建造辦公場所或者公益建設等,目前國有土地不能于經營生活,例如建造住宅和酒店等;集體土可以使用權轉讓、出租,來獲取效益,還可以用于生產工作或者經營分配給成員建設住宅,娛樂、經營等設施。由于政府土地不能通過經營獲取收益,所以國有土地都是通過出讓使用權來獲取收益,相對集體土地收益就會更加寬廣,既可以使用權轉讓、出租收益,又可以自用土地以及經營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