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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作為企業人事組織管理中涉及的一類最為重要的合同,它明確了勞資關系,協調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利益關系。而對于勞動合同有期限的問題,如果期限已過,那么勞動合同不僅可能無法發揮其效用,還可能承擔法律上的責任。
(資料圖片)
法妞網友咨詢: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要賠償嗎?
祁鈰程律師解答: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需要賠償,得分兩種情況來看:(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又細分為兩種情況: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情形: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提出不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祁鈰程律師補充:
合同到期不續簽,理論上無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因為勞動合同簽訂以后,按照規定,要給員工本人一份,公司保留一份。就是說,公司和員工都應當知道勞動合同的到期時間。實際工作中,考慮到工作的接續問題,我們一般仍然是提前一個月通知。無論對員工個人還是公司來說,都給予一定的預留時間,方便后續工作的進行。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有補償主要看是單位不續簽還是員工不續簽,如果是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